中国科协计划财务部关于遴选中介机构协助开展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的公告

来源:http://www.cast.org.cn/art/2020/3/30/art_462_117541.html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20-03-3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精神,进一步提升中国科协绩效管理水平,中国科协计划财务部采用申报评审方式公开遴选专业机构协助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1家中介机构提供全年绩效管理支撑服务

服务内容:对中国科协2019年各部门单位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全覆盖评价;对各部门单位2020年项目“事、点、法、数、评”文本进行梳理审核,编印成册;辅导各部门单位用新制定的绩效指标体系填报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提供4-6个月驻场服务等。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开展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相关经历,具有开展绩效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条件和保障条件,有熟悉了解科协业务和其他中央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优先考虑。

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拟派人员情况、相关工作业绩、工作开展方案等。

申报金额:控制在25万元以内。

二、遴选2家中介机构组织开展2019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工作内容:按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和程序,对“学会能力提升与改革工程”和“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项目分别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对上述两个项目的子项目内容、实施方式、业务产出及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在按规定出具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的同时,对项目顶层设计提出完善建议。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开展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相关经历,具有开展绩效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条件和保障条件,有熟悉了解科协业务和具有中央部门业务考核指标体系构建服务经验的优先考虑。

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拟开展工作方案、相关工作业绩等。

时间要求:5月底前出具项目绩效评价报告;9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

申报金额:“学会能力提升与改革工程”项目控制在43万元以内;“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项目控制在53万元以内。

三、中介机构遴选确定方式

1.申报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和报价单(同一法人单位最多可申报2个项目),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0年4月7日前报送至中国科协计划财务部,逾期不再受理。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计划财务部预算处1905室,邮编100863;电子版报送邮箱:liulun@cast.org.cn。

2.中国科协计划财务部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各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集中审议,择优确定承担单位。

3.联系人:中国科协计划财务部预算处  李峰  刘伦

联系电话:010-68571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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