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济南市推进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若干政策》等文件精神,围绕全省“1+30+N”创新体系布局,进一步完善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起草了《济南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日。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或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市科技局法规处。
电话:66608820
传真:66608840
邮箱:kjjzcfgc@jn.shandong.cn
附件:《济南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