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山东省科技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旗下的山东科技事务司法鉴定所正式通过山东省司法厅批准并取得电子数据司法鉴定资质,成为山东省内唯一一家同时具备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与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双资质的专业机构,成功搭建起“知识产权保护+数字技术赋能”的综合性服务体系。
山东科技事务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2年,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司法部备案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在知识产权司法鉴定领域,深耕专利鉴定、商业标志鉴定、商业秘密鉴定及知识产权合同鉴定四大核心板块,凭借深厚的专业积淀,为客户提供精准服务。已累计完成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案件400余项,其中多起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济南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等国家级、市级典型案例,凭借关键精准的鉴定意见支撑赋能各类诉讼实务,助力司法活动公正高效推进。
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作为鉴定所重点拓展的新兴业务方向,聚焦电子数据存在性与功能性鉴定两大核心领域。近年来连续以全部项目“满意”的成绩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能力验证,并通过了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为保障鉴定工作的精准开展,专门建设了标准独立实验室,配备高性能电子数据鉴定工作站、智能现场取证专用机等国内领先装备,形成覆盖电子数据提取、固定、恢复、分析全流程的技术体系。
此次获批电子数据司法鉴定资质,是对鉴定所在技术实力、人才储备、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综合能力的高度认可。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主要业务范围包括:
一、电子数据存在性鉴定:包括电子数据的提取、固定与恢复及电子数据的形成与关联分析。其中电子数据的提取、固定与恢复包括对存储介质(硬盘、光盘、优盘、存储卡、存储芯片等)和电子设备(手机、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车载系统等)中电子数据的提取、固定与恢复,以及对公开发布的或经所有权人授权的网络数据的提取和固定;
二、电子数据功能性鉴定:包括对软件、电子设备、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破坏性程序的功能进行鉴定。
山东科技事务司法鉴定所始终秉持“公正、专业、严谨、高效”的核心宗旨,致力于将分散、复杂的电子数据转化为具备法律效力的完整证据链,为企业知识产权与电子数据安全提供坚实保障。未来,鉴定所将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与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不断提升鉴定服务的专业性与公信力。依托“知识产权+电子数据”双资质的独特优势,以专业的知识产权鉴定能力守护创新成果、规范市场秩序,凭借精准的电子数据鉴定技术破解数字时代的证据难题,形成“权益保护+技术赋能”的双重合力,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创新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联系人:王怡然、李海
电话:0531-86920987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3号楼7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