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战略镜鉴
美国科技战略百年调整,始终围绕“应对挑战、聚焦关键、动态迭代”展开:冷战时期以“举国突破”应对地缘竞争,锁定核能、航天等领域确立优势;全球化时代转向“攻防并举”,既吸纳全球创新资源,活跃创新生态,又以技术壁垒巩固地位。其战略设计的前瞻性、系统性与执行力,为我国“十五五”科技战略制定提供了重要启示。
一、强化战略预判能力,以“技术预见”引领布局先机
美国科技战略的核心优势在于“超前卡位”:冷战时期通过预判苏联威胁,优先布局核能、航天等战略领域;冷战后以前瞻性技术倡议,锁定纳米、生物等前沿方向;近年更以《芯片和科学法案》《国家量子计划法案》抢占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等“下一代战场”,形成“技术趋势研判—战略目标设定—资源倾斜配置”闭环,确保美国始终站在技术革命前沿。
对我国而言,需建立“国家技术预见体系”:整合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智库力量,定期发布“战略性技术清单”,将人工智能、脑科学、深海探测等领域纳入中长期规划;借鉴美国“技术成熟度曲线(Gartner Hype Cycle)”分析工具,区分“萌芽期”“成长期”“成熟期”技术,对处于“幻灭低谷期”潜力技术(如量子通信、区块链)提前5-10年储备资源,避免“跟随式创新”。
二、推动大科学计划,抢占大科学技术与未来产业先机
美国的科技霸权很大程度上依托“大科学计划”的举国突破:二战时期“曼哈顿计划”集结全球顶尖科学家,仅用3年实现核技术突破,奠定冷战核威慑优势。冷战时期“阿波罗计划”动员40万科研人员、2万家企业,不仅实现人类登月,更带动半导体、新材料等产业爆发式增长;“星球大战计划”,带动航天技术、高能激光技术、微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等在内组成的一大批高技术群发展。21世纪以来“人类基因组计划”“国家量子计划”延续这一逻辑,通过国家意志整合跨学科、跨部门资源,在基因编辑、量子计算等领域争取形成垄断性优势。这些计划的共性在于: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以大科学计划卡位每一轮技术革命,集中资源攻克“单点突破即可带动产业革命”的关键技术。
这启示我国需强化“大科学计划”的战略牵引作用:一方面,瞄准人工智能、可控核聚变、脑科学等具有“未来产业引爆点”的领域,设立国家级领域专项计划,借鉴美国NSTC跨部门协调模式,由中央科技委员会统筹科技部、中科院、企业等多方力量,明确“大科学装置设施—前沿性技术团簇—未来产业集群”的全链条目标;另一方面,建立“大科学计划动态评估机制”,参考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大型设施全生命周期评审体系(MREFC五段式)模式,既保障长期投入的稳定性(如设定10-15年周期),设计实施的严谨规范性,又通过中期评估调整技术路线,避免资源浪费;同时,强化大科学技术与产业的联动,在计划设计阶段即引入龙头企业参与,推动量子通信、聚变能源等技术快速形成产业链优势,真正实现“以大科学突破抢占未来产业先机”。
三、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平衡“集中攻坚”与“多元创新”
美国在冷战时期依托DARPA、国家实验室体系实现“集中力量办大事”(如曼哈顿计划、阿波罗计划),同时保留部门分散管理的灵活性(国防部、能源部等自主布局),形成“战略聚焦+领域活力”的双重优势。在这一过程中,企业扮演了关键角色,像波音、洛克希德马丁以及众多中小科技企业深度参与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将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与生产制造优势融入其中,成为集中攻坚的重要力量。这种“集中与多元”的平衡,既保障了关键领域突破,又避免了创新僵化。
这启示我国需优化“新型举国体制”的实施路径:一方面,面向未来产业的前瞻颠覆性技术,借鉴DARPA“使命导向”模式,小核心大协作运行机制,赋予项目团队技术路线决策权与“失败容忍度”,突破资源有限性与体制机制束缚,这一过程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企业凭借其贴近市场、了解产业需求的优势,能够在技术攻关、原型制备更贴合实际应用场景,加快技术成果的产品化与商品化。另一方面,针对“卡脖子”技术(如高端芯片、工业软件)设立“国家技术攻关专项”,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整合高校、科研机构的力量。第三方面,对基础研究、自由探索领域(如数学、高能物理)保留多元创新空间,参考NSF“同行评议”机制,减少行政干预,激发科研人员自主性,形成“战略攻坚与自由探索”的协同格局。鼓励企业设立基础研究基金,支持科研人员开展自由探索,因为企业的参与能够为基础研究提供更广阔的应用视角,促进基础研究与产业需求的对接。
四、构建“全链条战略闭环”,打通“研发—转化—产业”链路
美国科技战略始终强调“从实验室到市场”的完整链条:冷战时期通过“军民融合”将军事技术转化为半导体、互联网等民用产业;冷战后以《拜杜法案》激活高校成果转化,使专利商业化率从5%提升至20%;近年更以“区域技术中心”、“概念验证中心网络”、“技术转移中心”推动创新生态落地,形成“研发投入、成果转化、产业反哺”的闭环,确保科技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对我国而言,需强化战略链条的衔接:在研发端,持续提升基础研究投入比重(参考美国基础研究占总研发投入R&D的15%),设立“基础研究十年专项基金”。在转化端,修订科技成果转化法规,明确高校、科研机构对政府资助成果的所有权与收益分配权以及转化为新质生产力责任,推广“技术转移办公室”、“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模式,打通“实验室—中试—量产”堵点。在产业端,借鉴美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专项资助,形成“基础研究支撑技术突破、产业应用反哺研发投入”的良性循环。
五、强化战略执行的“协同机制”,破解“条块分割”难题
美国通过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NSTC)统筹15个联邦机构资源,以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OSTP)协调预算与政策,形成“顶层统筹—部门协同—地方落实”的高效执行体系。例如,“国家纳米技术计划(NNI)”通过跨机构工作组整合13个部门资源,实现战略目标的统一推进。
对我国而言,需健全“战略执行协同机制”:在国家科技创新委员会下,设立“跨部门技术协同办公室”,赋予预算审查或编制权限,协调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等部门的研发资源,避免“同一技术多部门重复立项”;建立“战略科技力量动态评估机制”,定期考核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的成果转化效率与战略贡献度,实现资源“优进劣出”;构建“央地协同”常态机制,推动地方政府结合区域禀赋落实国家战略(如长三角的集成电路、粤港澳大湾区的人工智能),形成“全国一盘棋”的战略执行力。
六、动态调整“攻防策略”,平衡“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
美国科技战略的调整始终围绕“竞争态势”:冷战时期以“自强”为主(构建自身优势);冷战后以“开放吸纳”为主(整合全球资源);近年则“自强与抑他并重”(强化自身优势+限制对手发展),如通过技术标准输出与知识产权保护,构建起具有排他性的全球创新治理体系,塑造其全球性技术霸权,进而支撑企业锁定全球优势。这种动态平衡,使其既能保持创新活力,又能维护战略安全。
这启示我国需制定“弹性战略框架”:在“自强”层面,充分释放市场制度潜力,破除抑制活跃创新生态的体制机制,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如高端光刻机、特种材料)构建自主可控体系,建立“技术安全审查机制”,防范外部技术封锁风险。在“开放”层面,深度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如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平方公里阵列射电望远镜),主动发起人工智能伦理、量子安全等领域的国际规则制定,在开放合作中提升话语权;同时,避免“零和博弈”思维,以“一带一路”科技合作等平台共享技术成果,构建“自主可控、开放共赢”的科技发展格局。
美国科技战略的核心启示:科技战略必须与国家发展阶段、国际竞争态势深度绑定,既要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战略定力,也要有“因势而变”的灵活调整能力。十五五时期,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我国需立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求,吸收其战略前瞻、机制协同、生态激活的经验,走出一条“自主创新、开放合作、动态平衡”的科技强国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