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增选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

作者:张渝昕 审核人:张苗苗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19-12-06

各相关单位:

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通知,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增选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国科奖字〔201935号)通知要求,现开展专家增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基本条件

1、增选专家应为目前仍工作在一线的科研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2、三级以上(含三级)教授,研究员(或同等级别技术职称),40岁以下的专家可以放宽至四级;且近五年获得省部级或全国性学会,行业协会二等奖(含)以上科技奖励,且排名前三。

(二)注意事项

1、院士,国家杰青和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以及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人由上级统一组织入库,无需推荐。

2、推荐前,须征得专家本人同意。

3、已入库专家无需重复申报。

4、各单位对提交的信息进行汇总,审核无误后上报省科技厅,不接受专家本人直接报送。

(三)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129日(星期一)16:00前,将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sdskjjlbgs@shandong.cn,邮件和附件标题均请加注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053166777212

附件:

1.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2.学科与分类代码表

附件下载:

1.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xls

2.学科与分类代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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